香蜜同人之双生_逆鳞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逆鳞 (第1/1页)

    ??长芳主带锦觅来到花神冢面前奠拜,命其跪在先花神面前,“先主离魂,天外有知,今日花神冢前,不得有半句虚言。”

    ??锦觅答道:“先花神在上,锦觅绝不敢说半句假话。”

    ??长芳主:“我给你的锁灵簪呢?”

    ??锦觅拍了拍容纳包:“我的收起来了。”

    ??长芳主:“除了火神和夜神还有谁见过你的真容。”

    ??锦觅:“有月下仙人、了听、飞絮、穗禾、鎏英……”

    ??长芳主没想到有如此多人见到,简直到了人尽皆知的地步。“锦觅,你离开水镜的这些日子都住在栖梧宫内?”

    ??锦觅回答:“正是。”

    ??长芳主又问:“那夜幽藤谁种的?”

    ??锦觅照实把话说了:“是……姐姐。”

    ??长芳主:“安宁,你明知道……为何还要……”

    ??安宁:“长芳主容禀,债不及儿女,又加上此番火神受伤全因锦觅之故,我也是为了还他这个人情,只愿锦觅与他两不相欠,再无瓜葛。”

    ??长芳主长吸一口气:“那锦觅你可是对那火神生了男女之情?”

    ??锦觅顺口回答:“正是。”

    ??长芳主一气之下要自毁一半灵力谢罪,锦觅急忙改口称和旭凤只是朋友间的友情。

    ??长芳主还是有些怀疑,抬手探向锦觅查探了锦觅的陨丹,看到陨丹还在方才放心。安宁却疑惑刚刚那是什么?锦觅的内丹?

    ??长芳主说:“天界与花界有不共戴天之仇,今日在先花神冢前,锦觅你当着先主的面发誓,从此以后绝不会与天界有任何瓜葛。”

    ??锦觅:“先花神在上,我锦觅从此以后绝不跟天界的人有半点瓜葛,如有违誓,灵力尽毁,这辈子修仙不成,下辈子被贬进凡间当个凡人,再下辈子变成一根胡萝卜被兔子啃。” 长芳主这才放心。

    ??锦觅见长芳主走了才立马跟先花神说:“先花神在上,锦觅说的是天界的其他人,旭凤、月下仙人他们都不是人,所以这个可不算数的。”

    ??安宁听她这样说,也是无奈的摇了摇头。果然这才是锦觅。

    ??润玉返回天界后,再次和旭凤一起拜见天帝,旭凤主动请命:“父帝,穷奇作恶多端,为免日后继续危害六界,儿臣恳请父帝为穷奇执灰飞烟灭之刑。”

    ??润玉:“儿臣附议。”

    ??天帝如今得到了穷奇,却是有另外一番打算,所以现在是绝对不会杀了穷奇的,“这穷奇罪大恶极,本当立时击毙其元神,只因这孽畜乃是上古天地之间,阴阳元气化生而出,它的生死命数早已不在五行之中,此次你二人功德圆满,此事不必再费心了,本座自有处置。”

    ??旭凤: “谨遵法旨。

    ??润玉:“谨遵法旨。”

    ??对于旭凤此次受了瘟针之毒,这等大事却是瞒不住天帝和天后的,岐黄仙官在诊治火神的时候就已经给天帝发了密报。

    ??天帝:“旭凤,听岐黄仙官传来密报,说你中了瘟针之毒。”

    ??旭凤是绝对不会让人知道是因为锦觅才中的毒,只能往自己身上揽罪责:“儿臣一时不察,让穷奇有了可乘之机,多承大殿下和卞城公主不远万里带儿臣到花界求取夜幽藤,现已无碍了,父帝切莫挂念。”

    ??天帝听此看了一眼润玉,润玉还是一片淡然之色,并无揽功之意。

    ??天帝心知花界因为先花神的事记恨自己,如今见她们救助了旭凤以为她们放下了仇恨:“这夜幽藤乃是花界圣物,她们肯拱手让出,这足以见几位芳主深明大义。”

    ??润玉:“禀父帝,求取夜幽藤颇费了一番周折,此事全仰赖花界的两位仙子,安宁和锦觅施以援手救了旭凤一命。”

    ??旭凤知道润玉对安宁的心思,自己对锦觅也是一样的,倒是没想到这两姐妹竟然让他们兄弟二人都陷进去了。“锦觅仙子和安宁仙子多次救儿臣于危难之中,先前涅槃和此次所中瘟针之毒都仰仗两位仙子出手相救,而且此次封印穷奇也有赖二位仙子之功。”

    ??天帝本想对其论功行赏:“那这两位仙子现在何处?要好生的嘉奖一番才是。”

    ??润玉:“两位仙子因为触犯花界的界规,此时正被长芳主幽闭于水镜之中。”

    ??天帝对于花界是愧疚的不好多管:“此乃花界内务,为父不便插手,也罢!待过些时日长芳主消气以后,再把这两位仙子请到我们天界,到时再好好地论功行赏。”

    ??润玉和旭凤下跪谢恩,天帝眼中却是只看到了旭凤,对于旭凤称赞不已:“旭凤此次封印穷奇,厥功甚伟。”

    ??旭凤心知父帝偏心自己,并不想和润玉生出嫌隙,“父帝容禀,此次封印穷奇,系夜神、安宁、锦觅、卞城公主合力乃成,儿臣中毒期间,大殿下一路奔劳,旭凤受之不安。”

    ??润玉下拜:“天佑火神,儿臣只是做了分内之事。”

    ??天帝欣慰的看了一眼润玉,感念润玉对旭凤的兄弟之情。赐他们万年人参,千年雪莲,并定三日后在九霄云殿论功行赏。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