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化虐文女主失败了(GL)_分卷(36)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分卷(36) (第2/3页)

神剑和它主人。

    ??人的欲望比什么都强大,所有人都鄙夷害怕魔族,但却又想成为魔族,都会怀着一丝能成为邪神剑主人的侥幸,不撞南墙不回头。

    ??因为陆从霜自己就是这般。

    ??说着,她一转身,两手在空气中划出一条线,一柄黑色的剑就这样破开空气,凭空出现。

    ??等看清了剑的模样,所有人皆是一惊,这不正是玄铁剑吗?

    ??集市上三百灵石一把,一千灵石三把的那种!

    ??我们特意在对此拍品有参与拍卖意向中的客人中挑选了三名有缘之人,接下来,除了三人之外的竞拍器会被切断,五百万灵石起拍,上不封顶。

    ??我会将邪神剑的上一任主人,那个神秘人的信息告诉最终拍得此物者,作为一点小小的心意。

    ??此话一出,魔尊和牧尘林皆是一震,此人很可能就是见过邪骨下落的相关之人,若是能从此处切入,说不定邪骨就容易找到了。

    ??不管是为了邪神剑还是邪骨,他们都势在必得。

    ??仙君知道谢瑜身怀邪骨,算是半个邪神,也就是邪神剑的主人,若是能将此剑归于谢瑜之手,很多事情都会变得简单多了。

    ??但南斗仙君同样也知道,在和自己的竞争的人中,必定会有魔尊一行人。

    ??这邪神剑必定不会仅仅靠金钱得到,甚至还会起真正的冲突,想到这里,他已经做好了最坏的准备。

    ??五百万灵石起拍!

    ??一声令下,三方都在紧张地加价。

    ??五百万迅速以万、十万为单位向上飙升着,每公布最新拍价后,都会瞬间跟上新的价格刷掉旧数字。

    ??在这个时刻,那在疯涨的数字,似乎已经失去了其代表的金钱灵石的意义。

    ??没过多久,这个价格已经突破了八百万,直奔着一千万而去,但三位竞拍者像是永无止境一般往其投入,眉都不皱一下就继续加码。

    ??三方势力都是当今修仙界的顶尖,本就富可敌国,为了自己的目的,愿意倾家荡产就为了这么一把邪神剑,倒是格外让人唏嘘。

    ??大家从一开始的惊叹震惊,到现在的麻木,都隐隐觉得不对起来,若是放任其一直增长下去,何时是个头?究竟谁能得到那邪神剑?

    ??就在此时,南斗仙君脑海中突然收到了一条隔空传递的话语。

    ??是陆从霜的声音:在三个人中,我还是最景仰前辈,所以把黑幕合作的机会给了仙君您,若是仙君能答应和我的合作,我会让此剑在这种成交价给您。

    ??什么合作?南斗仙君眼神一闪烁,也传递了一个回去。

    ??你身边两个小辈是不周山许若真的两个弟子吧,谢瑜和宫冬菱,你要的人是谢瑜,而我要的却是宫冬菱,不用仙君将人让给我,只需要你到时候暂时离开,我们自会将人拿下。

    ??南斗仙君听到此话,按在竞拍器上的那只手猛地一晃,敲出了巨大的声响。

    ??不等他回话,陆从霜的声音又响了起来:

    ??这不正是仙君所想要的吗,不过现在是我来做那个难当的恶人。

    ??作者有话要说:  节奏加快啦!!大家520快乐!迟来的祝福哈哈哈哈

    ??感谢在2021051923:58:47~2021052023:58:58期间为我投出霸王票或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哦~

    ??感谢投出手榴弹的小天使:何玉及卿1个;

    ??感谢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住住住住住5瓶;七色2瓶;

    ??非常感谢大家对我的支持,我会继续努力的!

    ??第44章 保重(加更)

    ??南斗仙君问道:你们准备将宫冬菱带走做什么?

    ??不过是魔族所托,我将这把邪神剑让给仙君您了,自然会收到魔族那边的针对和报复,他们也曾在我这里下达过寻找宫冬菱的任务,便以此做交换罢了。

    ??陆从霜根本没说出真实原因,而是因为知道魔族那边对宫冬菱很感兴趣,由此编的理由。

    ??在将宫冬菱带到自己这里后,因为信息的不互通,他们各方势力只会怀疑是对方私藏了宫冬菱。

    ??毕竟陆从霜最大的优势就是,和她毫无利益上的交集。

    ??南斗仙君知道陆从霜的意思了,魔族那边要他在邪神剑和宫冬菱中二选一。

    ??因为宫冬菱身上不用灵力炼丹的才能明显是魔族此时所迫切需要的,甚至比这看起来没什么用的邪神剑还重要。

    ??仙君也曾默不作声探寻过宫冬菱体内的那股神秘之力,但都以失败告终,很明显,那是自己接触不到的神秘领域。

    ??所以他相信,即使宫冬菱到了魔界的手上,对方也没办法对这力量做什么,最多也只能强制宫冬菱为他们炼丹药。

    ??总而言之,魔界那边就是虽然暂时不会放其离开,但给她的待遇却差不到哪里去。

    ??这正和南斗仙君想让两人分开的想法不谋而合,而此时就算是为了邪神剑,他也只能答应和陆从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