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医不凡_第八十九章 吓傻泰王伦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

   第八十九章 吓傻泰王伦 (第1/2页)

    ??“泰王伦?你找我们?”

    ??黄浩微微有些醉意,看着泰王伦时有些激动,之前他也算是泰王伦的粉丝。

    ??“是来找凡弟的!”程野说道,说完起身让泰王伦坐下。

    ??“谢谢。”

    ??泰王伦很是客气道谢,然后坐在布凡身旁。

    ??不再拳台上,泰王伦少了一丝冷漠,看着布凡眼中闪过复杂之色道:“我想向您请教拳术。”

    ??噗!

    ??黄浩一口酒喷了出来,傻愣愣的看着泰王伦。

    ??虽然泰王伦输给了布凡,但是他也不认为布凡有叫到泰王伦的资格,除非……布凡是真正的古武者?

    ??“我可没有教导你的资格,我只是看你人还不错,不想让伤痛折磨你,而且你的伤也是我打出来的,所以我会帮你治好。”

    ??布凡也楞了一下,随即摇了摇头说道。

    ??布凡其实并不完全像他说的那么伟大,这次好心帮泰王伦治伤,主要是想尝试用内力针灸。

    ??布凡的内力,也是他自己随着古武者的境界叫的,虽然没有达到筑基,但是他体内的能量已经算的上是天地灵气了,比那些先天武者的内力,可是高级很多倍的,毕竟内力要经过很多次蜕变提纯才能变成灵气。

    ??“我是真心诚意的请教,我知道华国的规矩,如果你觉得随意教授对你不利,我可以拜你为师!”

    ??泰王伦见布凡拒绝,有些焦急,然后很是真诚的说道。

    ??“咳咳……”

    ??黄浩和程野都是一阵咳嗽。

    ??泰王伦请教的话还能接受,可这家伙竟然还要拜师,布凡在他心里已经有这么强大了吗?

    ??“不不,我更不能收你做徒弟,这样吧,我之前说的确实是实话,我用的招式都是从你那里现学过来的,我感觉很多地方可以修改一下,能让威力更大更灵活,你要有兴趣,可以和我一起探讨研究。”

    ??布凡听了泰王伦要拜师,更是连连摇头说道。

    ??这番话布凡说的倒是实话,对然他自己不懂招式套路,但是他的敏锐度和人体对一些动作的理解能力却很强大,精简一下泰拳套路,完全没有什么困难。

    ??“这……”泰王伦一阵犹豫之后点头道:“谢谢您,我一定好好学习。”

    ??“咳咳,是共同研究。”

    ??布凡发现这个泰王伦还真有些单纯,好好学习都被用出来了。

    ??“对我来说就是学习!”

    ??泰王伦很是认真的说道。

    ??他很清楚,只要布凡没有说假话,那实力一定很强大,毕竟泰拳发展到现在很多年,在他们眼里已经接近完美,怎么可能随便就被再次精简。

    ??如果可以,那使用精简提升的泰拳,一定会让她个人战斗力随着提升很多。

    ??“随你便吧,反正我是不可能当你师傅的,好了,我们走吧,去找个安静地方,我给你治疗一下伤势,虽然没有彻底断裂,但是也不好受吧!”

    ??布凡懒得和泰王伦多做理论。

    ??“这就要走?等下还要去潇洒呢!”

    ??黄浩见布凡要带着泰王伦走,有些不愿意。

    ??“改天再去潇洒吧,今天也确实太晚了。”

    ??程野也开口说到,他虽然有些醉意,但意识还比较清醒,知道布凡明天可能还有事情要做,如果再去玩,再给泰王伦治伤就太晚了。

    ??“对,改天吧,那个拳力测试器……”

    ??布凡跟着程野的话点头,还记着刚刚黄浩说了他能弄到拳力测试的仪器。

    ??不过他的话没说完,一旁的泰王伦就插话道:“先生,你需要拳力测试?我那里就有,而且是特制的,比市面上买的要精准很多,而且承受力也更强五倍。”

    ??“哦?那太好了,我也不是常用,你在这里住吗?”

    ??布凡一听泰王伦的话,顿时惊喜不已,对他的称呼也没有去在意了。

    ??“嗯,就在云市,今晚您就去我那里吧。”泰王伦点了点头说道。

    ??“可以,正好可以给你安静的治伤。”布凡干脆的点头。

    ??“凡弟,你要去那边住?这……不太好吧?”

    ??程野见布凡要去泰王伦那边住,有些担心,万一这泰王伦有歹心呢!

    ??“放心吧,我不会有事的,就算是有事,也不会是我有事。”

    ??布凡理解了程野的担心,淡淡一笑说道。

    ??泰王伦在一旁也听的明白,不过也没有说什么。

    ??见布凡自己坚持,程野自然也没有更多劝说,毕竟他只是陪着布凡,可没有权利去管制布凡的行动。

    ??几人的酒很快喝完,程野和黄浩一起目送着布凡上了泰王伦的车,两人才结伴离开。

    ??泰王伦在云市并没有自己的房产,不过是俱乐部给他安排了一处别墅居住,环境还是相当不错的,是双层的西式风格。

    ??“先生请进,家里只有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