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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章 (第3/106页)
这次是刚毅拦阻,“既不喜欢多嘴,就不要多嘴!”
沈喻氏连碰了两个钉子,咽口唾沫,闭紧了嘴。于是翁曾桂问道:“你儿子断气以后,是你替他换的衣服?”
“是啊!我媳妇哭哭啼啼啥事也做不来,亲家母到底不好看女婿赤身露体,只好我做亲娘的动手。”
“当时有没有看出来什么中毒的样子?”
“仔细看过,没有。”
“那么,以后怎么又要报官相验?”
“啊呀,老爷,以后是以后,情形不对了呀!”沈媒婆指手画脚地说,“嘴里,鼻孔里,又是血,又是痰,脸色发青,老爷你想,换了你要不要起疑心?”
“起疑心以后怎么样呢?”
“我跟我亲家母两个人盘问我媳妇,她不承认,亲家母又帮着女儿骂我。一口气咽不落,而且尸首摆在那里,如果不报官相验,糊里糊涂下了棺材,叫我做娘的,怎么安得下心?”
“报官是什么时候?”
“十月十一大清早。”
“有没有递状子?”
“自然!”沈媒婆说,“打官司怎么好没有状子?”
问官反倒受了抢白。刚毅很不高兴,翁曾桂却很有涵养,付之一笑,接着问说:“你状子是怎么写的?”
“说是我儿子死得不明不白,请县大老爷来相验。”
“是不是说你儿子七窍流血?”
“没有!没有!”沈媒婆连连摇头,“这怎么好瞎说?验出来不是七窍流血怎么办?”
“你状子里不是说,盘问你媳妇,是听了杨乃武的话,下的毒?”
“哪里有这话?老爷,你去看状子!”
沈媒婆初呈的诉状,就在卷中,翁曾桂早已看过,并无此语,只不过故意这样问一问而已。
“你的状子我早看过了。”翁曾桂仍然和颜悦色地,“告状除了状子以外,总还有口供,当时余杭县传你问过话没有?”
“传过的。”沈媒婆答说,“验尸以后,传我问话,只问了一句,问我儿子服毒的毒药是哪里来的?”
“你怎么回答?”
“我说,我不跟儿子同住,毒药哪里来,我不知道。”
“还有呢?还问了什么话?”
“没有了。就问了这么一句。”
“既然这样,余杭县报杭州府的公事,怎么说你曾经提到,你向你媳妇盘出杨乃武用毒药的情节,所以进状子报官相验?”
“我怎么知道?那要问余杭县的刘大老爷。”
答语振振有词,又形成抢白,翁曾桂为之语塞。不过他秉性平和,不以为忤;而刚毅却看不下去了,悄悄写了张条子,摆在翁曾桂面前,要求由他来问。
翁曾桂微一颔首,向沈媒婆说:“刚老爷有话问你,你要说实话。”接着,将面前的案卷,向旁边移了一下。
刚毅的态度就不同了,摘下墨晶大眼镜,慢条斯理地先检沈媒婆的状子,跟余杭县初次申详杭州府的公文看了一看,方始开口。
“沈喻氏,你到底在公堂上说过没有,你向你儿媳妇盘问出杨乃武用毒药谋害你儿子的话?”
“那——”
刚毅不容她迟疑,立即指破:“是在杭州府说过,是不是?”
“是!”沈媒婆有些怯意了。
“为什么在余杭县不说,到杭州府说?你是真话,还是假话?”
“是,是假话。”
“为什么说假话?”
沈媒婆觉得很难回答,而看到刚毅咄咄逼人的气势,心存恐惧,平日一张利口,此时竟是只字不出,身子也不由得有些发抖了。
翁曾桂认为刚毅的这种态度,正就是造成犯人或证人诬供的由来。不过,在此堂而皇之的场合,不便公然劝阻,只好安慰沈媒婆。
“沈喻氏,”他说,“你不要怕,有话慢慢说。”
“是,”有他这句话,沈媒婆才能略略安心,定定神想了一会儿答道,“我说假话,也是没奈何。杨秀才跟我媳妇受不过刑罚,自己都乱招了,我怕知府老爷也拿我上刑罚,所以信口胡说了一句。”
这个理由欠充分,但可以不必追究,只要能证实她这句话确是胡说就行了,所以刚毅再问一句:“你是说,你儿媳妇并没有跟你提到杨乃武给了毒药的话?”
“是的。没有。”
“你状子上又说,你儿媳妇‘素性轻狂’。这句话什么意思?”
“家丑不可外扬,老爷,请你不要问了吧!”
“我不问你的家丑,怎么能断你的家务?”刚毅说道,“这样一场人命官司,由县里打到京里,你还顾忌什么?”
“是!”
沈媒婆便吞吞吐吐地谈平日风闻小白菜与杨乃武的暧昧,但都是“听说”,“别人这么在传”的话头,究竟有无奸情,并未确指。
这些情形,在问官只能作为参考,所以等沈媒婆说完,刚毅不再多问。看了看所有人证的供词,由葛品莲得病到报案的过程,大致已经明了,以下就要问报案以后的情形了。
“验尸的时候,你在不在场?”
“在场。”
“相验的情形,你是不是都看清楚了?”
“看不大清楚。”
“为什么呢?”
“因为隔得远,而且乱哄哄的,一会儿县大老爷骂人,一会儿仵作跟沈二爷吵架——”
“沈二爷?”刚毅急忙截住她的话问,“沈二爷是谁?”
“是县衙门里的门丁。”
“噢,是门丁!”
门丁为何与仵作吵架?显然地,是门丁在干预公事。刚毅对这一点新发现,相当兴奋,随即吩咐:沈